下一步的结构调整、兼并重组会接憧而来。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虽最终没有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但低碳经济迅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甚至全国热播的3D电影《阿凡达》也向观众描述了一个低碳的世界。在钢铁领域,面对环境资源压力,国家针对引领钢铁走进低碳时代的措施不断公。
中国终于结束了有钢无铁或有铁无钢的历史,并且向世界展现了我们有巨大的“造钢能力”,惊世瞩目!但是在产量高速增长的同时,销售利润率低下、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弱、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等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渐突出。
建国以后,我国开始积极地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非常重视钢铁生产。我国粗钢产量从1949年的15.8万吨增长到2009年的5.678亿吨,从1949年占全球粗钢总产量不足0.1%到2009年占全球粗钢年总产量的46.6%,,近半壁江山。同时,我国粗钢产量居世界位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1949年的第26位提高到1996年第1位,其后一直稳居第1位。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应于8月31日前报送发改委。
政策回顾:
总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一靠市场公平竞争,二靠环保法、节能法、土地法和执法力度,三靠地方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监管部门下发的淘汰落后文件,并完成任务。在淘汰落后设备的同时,我国钢铁工业应该研究开发冶金前沿技术,迎接新世纪的挑战。着眼长远发展,下一步的结构调整、兼并重组会接憧而来。
对于民营企业,盲目的高炉大型化不可取。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4号)、《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工原[2010]第105号)、《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工信部产业[2010]第111号),确保列入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为实现产业升级,进行盲目的高炉大型化是有很大风险的。但是我们必需注意,高炉大型化后很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管理水平,高炉操作者技术水平,原燃料条件等都要求极高。而这些民企之前没有管理大型高炉的经验。一旦操作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其损失也往往十分巨大。结合目前我国国情及生产实践,2000m³级别的高炉的冶炼指标比较好,对焦炭等原燃料的要求也不像巨型高炉那么苛刻。因此在高炉大型化的过程中,对于没有经验的企业,应该找到合适的切入点,避免陷入盲目大型化以后焦炭等原材料又受制于国外供应商的窘境。